
惠东双月湾游客集散中心
除甲醛服务询价公告
致各合格供应商:
为保障惠东双月湾游客集散中心四五楼室内空气质量达标,满足办公及运营环保安全要求,现对该区域除甲醛、除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,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惠东双月湾游客集散中心除甲醛服务
2.项目地点: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新寮村委旦家寮村小组地段。
3.项目概况:集散中心4楼、5楼,总面积约3381㎡(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),涵盖办公区、会议室、食堂、卫生间等所有功能区域(具体详见附件)。本次除甲醛服务需确保治理后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满足人员入驻及运营条件。
4.项目工期:合同签订后,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周期,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除甲醛服务及后续检测、验收相关工作。
二、服务要求
1.治理要求:采用环保型治理药剂,需提供产品合格证、无毒无害检测报告,确保对人体无刺激、无二次污染。治理工艺需覆盖污染源表面及内部,包含但不限于喷涂、熏蒸、光触媒等技术手段,确保甲醛、苯系物、TVOC等污染物浓度降至国家标准限值以下。治理完成后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,检测指标包含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,检测结果需全部合格。
2.服务、验收及售后:供应商需提供全流程服务,包括治理前的现场保护、治理过程中的规范施工操作、治理后的现场清洁整理,以及完成空气质量检测等工作。验收标准为治理完成后7日内,提供治理后空气质量合格的检验数据报告,视为验收合格。若首次检测不合格,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复治,直至检测合格,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。
治理完成后,供应商还需向我方提供完整的治理报告、药剂合格证明、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手册。同时,供应商需明确质保期限并提供书面质保承诺,质保期内若出现室内空气质量反弹情况,供应商在接到我方通知后,需及时上门处理,直至空气质量再次达标,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。
三、报价单位资质要求
1.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询价内容。
2.须持有《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》甲级资质,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。
3.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。
4.近三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、无失信记录、无行业经营违法违规记录,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。
5.所用药剂及治理方案需符合国家环保、卫生相关标准要求,无虚假宣传、无违规操作记录。
四、报价要求
1.报价包含服务费、药剂费、施工费、检测费、交通费、税费、质保期内复检费及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,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款项。
2.报价币种为人民币,报价清单须清晰列明各区域单价、合价、总价、施工工艺说明等内容,做到内容完整、数据准确。报价不得缺项、漏项,所有漏项均视同包含在总报价内,后期不予增补费用。
3.报价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,不得擅自降低治理标准,参数或服务内容不符视为无效报价。
4.所有报价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,密封装订,逾期、未密封、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。
五、报价文件的递交
1.报价函;
2.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;
3.甲级《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》复印件;
4.报价清单(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);
5.售后服务内容、质保承诺、服务周期承诺;
6.《采购项目关联关系承诺函》;
7.类似业绩合同。
以上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章,多页必须加盖骑缝章,否则无效,报价文件采用密封纸质原件现场递交,有效报价受理时间:2026年7月20日8:3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7:30时止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现场踏勘、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,无论询价结果如何,我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。
2.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等行为,将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七、联系方式
1.采购单位: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.联系地址:惠东县平山街道建设路315号一楼前台(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)
3.联系人:伍工
4.联系电话:15768211360
https://aosspic10001.websiteonline.cn/pmo81ef59/doc/惠东双月湾游客集散中心除甲醛服务询价公告.pdf
https://aosspic10001.websiteonline.cn/pmo81ef59/doc/附件一:港口游客集散中心除甲醛服务项目明.xlsx